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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18-06-13 14:47:05     点击数:4408

关于做好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吸引优质生源,确保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招生宣传政策。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解释招生政策客观严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做各种政策规定之外的承诺。

2.实事求是做好宣传。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提前全面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熟悉招生章程、招生办法方式、招生工作制度等内容,向考生和家长解答时,站在考生和家长的视角,把学院、专业、教师、科研方面最闪光部分展示出来,做到实事求是,不言过其实,不夸大其词,适时适度,切实有利于扩大学校影响。

3.强化服务意识。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热情礼貌,耐心细致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招生问题,切实以优质服务展现安徽财经大学形象和风采。

4.严格廉洁自律。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考生或家长的钱物及宴请。

5.严守学校制度规定。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学校请销假制度和报销制度,严禁铺张浪费。遵守咨询会会务组日程安排,不得出现仅报到不参加或早退现象。

6.做好招生宣传信息沟通。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好招生宣传开展情况的信息保存与报送工作,在招生宣传工作中收集、保留各种图片、音像及文字资料,及时将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和有关信息资料缴送学校招生就业处。

7.实行出行报备制度。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外出招生宣传时提前一天向招生就业处报备行程。原则上要求,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宣传日前一天到达所在城市,宣传工作结束后次日返回学校。如因不可控因素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不能成行,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沟通。

  

  

  

  

  

  

招生就业处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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